佛说白话经典

991115 原罪修因去无明

王群众

177-3

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,读《佛说现代金刚经》177品〈一合相〉。见研究本品至最后的依分同学,闻佛补充曰:

~生如来家的法王子是受如来直接调教的~

金刚至理但为经。圆照清净觉相定。

原罪修因去无明。通诸法义是为经。

诸位同参道友,佛说,《金刚经》的至理,只(但)在「圆照清净觉相」的禅定之下,才为经。不然,就不是传世之作的佛经了。

所以者何?

这是由于《金刚》一经,是佛在「圆照吾人的清净觉相」之后,对宇宙人生实相之文字表述。因此,学佛之士,也该学习「圆照吾人清净觉相」的禅定。「得定」圆照吾人的清净觉相,发现,即亲自见证宇宙人生的实相之后,方知《金刚》一经所言何事了。

那是何事?

诸相的宇宙万物,即是非相的法身佛空。

非相的法身佛空,即名十方诸圆满报身佛有。

当学子亲证此三身合一同体之后,眼前的诸相宇宙万物,就成了应化身佛有了。

未圆照吾人的清净觉相之前,凡所有相虚妄。圆照之后,凡所有相也就全是实相了。

对六道而言,圆照之前,众生是生活在业报之中,生死轮回,诸苦随身,不得离苦。圆照之后,虽身犹在六道,却是生活在「业造成的无悔涅槃乐」之中。真可说是,天差地别,人间天堂了!

为何凡人能未离寸步就到西天呢?!

这佛也有明示。那就是,原罪修因去无明。通诸法义是为经。

我有原罪?!

无明于宇宙人生之实相,叫做原罪。乃原本就具有之罪,无一众生例外。「修圆」也者,即请本有原罪的你你我他她,修三昧禅定,非修四禅八定。得定入大空三昧,然后无住生心,以圆照吾人的清净正觉之相,永断无明原罪,方成佛道。

若有学子不入三昧正定,期以带无明原罪的人性之爱心,解读《金刚》之诸妙义,无有可能。

所谓,善男子,但诸声闻所圆境界,身心语言皆悉断灭,终不能至彼之亲证所现涅槃。

何况,能以有思惟(之)心,测度如来圆觉境界?

如取萤火烧须弥山,终不能着。以轮回心生轮回见,(欲)入如来大寂灭海,终不能至。!  

~圆觉经金刚藏菩萨章~

一百年十月三日,新般若净慧研究本品至最后闻佛开示曰:

以经入心定三昧。去无生心不随业。

觉相圆满相非相。万心即是真如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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