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道纪录

「永生」为何会是上帝的恩赐

王群众

在尚未进行研究「宇宙人生」的这一大课题之前,首先必须见证一下,「上帝与永生」这两者之间的微妙关系。

倘若读者不能认同所作见证,那,本研究对您无益。务请弃之,以免染污了您的心灵!

上帝即永生,永生即上帝!

〈以弗所书〉4:5〜6云:

一主、一信、一洗、一神,就是众人的父。超乎众人之上,贯乎众人之中,也住在众人之内。

主、神,或父,是上帝的异名。殆无异议。上帝虽然是超乎众人之上的,但也贯乎众人之中,更住在众人之内。

读者读到这里,心中如起了怀疑,也请弃之,不必再看下去了!

王某是「众人」之一。殆无异议。您和他亦复如是。

因此,王某肯定,上帝是住在王某身心里面的。

由于「上帝即是永生」,所以说,「永生」也是住在你我里面的。

或说,王某是和「永生」一体的。

试想,「永生」既然是和王某一体的,那,王某又怎么可能会死呢?!

即使王某想死,因为「永生」和我一体。我必须先设法把「永生」或是「上帝」杀死,方有可能如愿以偿地死去。

或许有人认为,我们可以用「为非作歹」的法子,来达到杀死「上帝或永生」和自己的目的。

敬爱的弟兄姊妹!

这个法子行不通!

为什么?

很现实地,「为非作歹」不但为国家法律所不容,更会给自己的身心惹来无穷的痛苦,也达不到杀死「上帝或永生」和自己的目的。

所谓永生也者,就是「不死」。

既是「不死」,又如何能杀「不死」致死呢?!

有一天,当医生给我开了死亡证明书,「永生」仍是和我一体的。

怎么会这样?

我依旧是「众人中的一员」。不是吗?

不同的是,不知「永生」真相的世人,给我按上了一个「死了的人」,或是「作古的人」等,这样子的名称罢了。

「上帝或永生」,不会因为世人的这种宣告,便死了。

试问,王某为何如此这般地肯定,自己是「永生」的呢?!

答案是:

我认识了上帝,并和上帝和好的缘故!

于是,上帝就把最最珍贵的「永生」赐给了我,作为我「永生的伴侣」。

这就是「永生」永远伴着我的原因。更没其他别的任何原因了。

是白白地赐与。一旦赐与,即是一体,无法拒绝或退赠!

故据王某的亲身经验,不要「永生」的人,千万别去认识上帝并和上帝和好。

一旦认识和好,问题就大条了!

谁叫上帝太过大方好施呢?

祂总是把无价的「永生」的喜乐赐给您,作您「永生的伴侣」,其他的事则慢慢来。

这即是我的忠告、圣保罗的见证,更是王某研判「永生为何是上帝的恩赐」的结论。

谢谢您终于看完了这篇研究报告。

九十九年八月十三日,新般若净慧研究本品至最后请父神训示,闻父曰:

不生不灭实为永生。不识本体岂说无有。

赠与永生上帝合一。脱离万相将归实相。

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,新般若净慧研究本品至最后闻佛开示曰:

法身虽空永生常住。应身虽死不生不灭。

皆唯一体奥妙难思。唯有亲证信受了脱。

九十九年九月八日,新般若法修研究本品至最后请父神训示,闻父曰:

生灭有时。永生无尽。

求告主名。即得慧命。

慧命既得。永生同在。

神我合一。永远长青。

整理润色的的中华妹,麻烦请上帝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宝训,即为亲证。

是,老师。上帝总结曰:

我赐我永生。中保如实言。

一切不离一。万物本同体。

凡圣唯一证。清心知其奥。

解我大秘者。信我得永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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