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0528 法相非相大法(白话金刚经分第三十一)
法相非相大法
王群众
九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第三十一〉这一课至:
须菩提,所言法相者,如来说,即非法相,是名法相。
这时,佛再开示于她曰:
说法至此,宇宙、宇宙本体和圆满报身,这「三身合一」之真理,已再次交代清楚了。
法相非相是名法相:
讲清说明不枉来。实验广宣不枉证。
悟后起修不枉授。实体相用不枉修。
诸位同学,在《佛说现代金刚经》的本品中,佛用「法相」一词,而非「诸相」。这如在古谱《金刚经》〈分第五〉里之:
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法身空佛一,进而再空生妙有,见诸圆满报身佛。
因此,此「法相」一词,在三佛中,除了非相的宇宙本体,即「法身空佛」不算外,是含宇宙,即「应化身佛」,和法身空佛所生的妙有,即「圆满报身佛」的。
如此,就「三佛身合一同体」了。
至于「是名法相」,则仅指宇宙万物中之有情众生,在尚未得「三佛身合一同体」的真理之前,仍是凡夫。证得之后,也就不是凡夫了。于是:
讲清说明这项真理,不枉阁下来人间走这一回。
自己实验证明,确认人人都是「三佛身合一同体」的,并广为宣传,帮助自己的分身,即所有一切众生,各个亦证得自己是「三佛身合一同体」的。那么,阁下之所证,能利己利人,就不枉证了。
自他证悟「三佛身合一同体」的真相之后,悟后正式称性起修,就不枉恩师传授此「一佛乘真实成佛之法」了。
真实地善用巧用「本体法身空佛」,和诸多相状之「圆满报身佛」,以及诸多相状之「应化身佛」的妙功用,以自他共觉,也就不枉发心修学如来的无上道了。
诸位同学,若能善巧地运用,「法报应」这三佛身的妙功能,确能终结六道轮回,成就佛道,真实不假。
《佛说现代金刚经》这一品的「四不枉」,即:
不枉来、不枉证、不枉授和不枉修。
昭示了修学如来正法的学子,必须有的学程。信受奉行者,登如来狮子吼座有份。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是,老师。佛说:
正法难闻、明师难遇、因缘难得,长劫所追寻的,不就是此刻?勿要蹉跎空过,来时再叹时不我予了。
百千万劫已枉过。苦寻正道无门入。
今生得遇老实修。遗憾终远平诸枉。
四不学程已明示。按部就班可成就。
一一解证及法住。毕业可期入常寂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