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0504 现金变功德大法(白话金刚经分第二十八)
现金变功德大法
王群众
九十六年五月四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第二十八〉这一课之「注二」后,记录了她和王某论道的内容,她说:
老师,照您这么说,那「有钱人」也可以修功德囉?
我是这样发现的。你问佛看看,我的发现正确不正确?
老师,佛说:
现金变功德。
宜芬,你问佛:
这是「现金变功德」大法吗?
佛曰:
不然是什么呢?
诸位同学,「现金变功德」大法的实际修法,即行门,已在〈分享大法〉这一品中阐明。有意者可据以实修,必功不唐捐。
本品只是再度强调,钱财若能用在助「自身」的众生,「明心见性,见性成佛」这件法事上,就是修「现金变功德」大法了。
不过,有一点必须提醒的,那就是一定要有「监督机制」。这是因为,移作他用,或浪费不当,则成造业,而非修功德,不能达到消业的效果了。
所以说,若无「监督机制」,仅以人格或曰德行保证,就非「般若为导」的做法了,人间事而已。仍是「无明妄心当家」,非「般若波罗蜜多」。
由于「开悟」,开启「般若佛智」的妙用,建立「监督机制」,对如来禅的「空桥」而言,已非难事。家族之中,或亲朋好友,如是乃至员工部属等,必有多人修而得定,能「空生妙有」之用。于是就有「监督机制」,可防假他人之手操作时的造业了。
当然,金主若能自己开悟,躬亲参与并监督之,以确保质量,那是最好不过的了。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是,老师。佛说:
修功德,是每个人的权利,不是富人或穷人特有的专利。
富人虽多了一种修法,即以钱财去助人开悟,但仍不及自己开悟,再去助人开悟根本。
总之,亲见自身的法身空佛,方是真功德。
现金变功德。确有其事尔。
供养证悟者。功德即与共。
成就唯法身。心外本无法。
凡及于此者。速可至宝所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