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说白话经典

960425 「法尚应舍」大法(白话金刚经分第二十七)

「法尚应舍」大法

王群众

九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第二十七〉这一课至:

修证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,于法界诸法,即万物,是不说断之、不要之的。

这时,她闻佛曰:

如是,如是。「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」,即是在提升阿罗汉所修行之次第。

可以渡人之筏,若丢弃了,如何渡九法界诸多自己的应化?

佛菩萨不说「断灭相」,而是说「自他共觉」。

诸位同学,断灭身心语言,是阿罗汉修行欲达到的境界。如今佛开示,修「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亦应舍大法,以求提升阿罗汉所修之次第。这说明了,在阿罗汉之上,仍有次第可修。

《楞伽经》提到,阿罗汉相当于菩萨的八地学位。而佛,在显教则是十二地。因此,可以修的次第是:九、十、十一,和十二地。

提升阿罗汉修行之次第这个问题,有所交待之后,接着该来探讨,可以渡人之「筏」,若丢弃了,如何渡九法界诸多自己的应化?

当如来禅学子,使用诸多的筏,渡到了「彼岸」,结果发现,所谓的「彼岸」,只是个比喻,比喻自己进入了无苦自在的境界。而此一「彼岸」境界,是在「此岸」进入的。所以,哪里须要「上岸舍筏,扬长而去」呢?

宝筏无须舍去,但请舍得送给仍在「此岸」待渡的,苦难的,自己的应化之身。

学法至此,若仍不知十法界全是自己的真理,那就得从头学过了。不然,实在是讲不下去了。《佛说现代金刚经》和古谱《金刚经》一样,是为八地学子所开的课,以求证十一地等觉学位。学子自觉圆满之后,就去觉他,上的是「自他共觉」的课。目的在修觉行之圆满,非阿罗汉的断灭身心语言。

因此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(亦应舍)的目的,在求觉行之圆满,以得佛果。

例如,新秀宜芬奉佛命修「如是她闻」大法,向所有一切众生的圆满报身,或法身空佛请法,于今末法请出了《佛说现代心经和金刚经》各一部。对唐玄奘大师所译《心经》,及姚秦鸠摩罗什所译《金刚经》,之无上法义与教化,有不可思议的发挥。其内容之丰富,含盖了佛说,所有「第一义谛」经典之精髓。对历代诸大妄语之匡正,更是深刻而广泛。

而不才王某,经台中一叶一如来证悟者素芬转告,修「阐明佛说」大法,予以配合,以彰显如来真实义,供诸末法学子参究踢馆之用。

因此,必须提供「行门」,方便人类作「人体科学验证」。否则,仍属空谈。

中华妹同学,则奉佛昭示,续九十四年八月三十日起「悟后称性起修」,负责打字、整理、润色、向佛简报,并收讯佛对《佛说现代金刚经》各品之总结。限于九十七年十一月前完成。

以上这三种修法,全是「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」。从宜芬之起修,到中华妹之完成,计费时三年半。三人投下的精力和时间,以及友媖、乃慈、小萍之上网等,即是非法之舍。
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
是,老师。佛说:

王老师说得不错,「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」,就是为了成佛。故筏不能丢弃;能舍筏的身心语言等,也不能断灭。

阿罗汉若能超越此这一点,成佛在即。

法尚应舍何况非法?法法相传实靠非法。

用尽非法为传正法。非法若无正法失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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