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道纪录

980610 上帝和耶稣信仰

王群众

九十八年六月十日,读〈我复活了!〉一文,见宜芬和中华妹这两位同学,曾就王某所提六问,入「清心三昧」,向子耶稣请教。得答如下,有助于澄清上帝和耶稣信仰的若干根本问题,发现神道的真相:

一、国际知名学者尼采,推论造物主上帝已死。果真?

子耶稣答:

尼采无明,意识思维。父上帝是永生不死的,上帝就是你及一切。 ~上帝乃人类及一切的神性~

二、您将如大多数信徒所盼望、咬定地,必将再来?

答曰:

我无所不在,我将道成肉身再来。  ~耶稣在一切处~

三、您是以「血肉之身」进行「大审判」,还是以「灵体」呢?如我现在所见到的,您的「复活之身」。

答曰:

灵体。血肉之身不能持久。~大审判乃灵体的工作~

四、其实人类最最关心的,仍然是天父已然告知,何日「君」再来了吗?

答曰:

灵修至清心的人,必得见神。

~对见神者而言,即名耶稣再来~

五、或为不忍故,天父决定推迟「大审判」亿万年,好多给人类一些悔改的日子?

答曰:不能延迟,因缘果报关系。

~大审判乃人类自我行为的果~

六、甚或,虔诚的佛教徒如秀珍我,在公元两千年之后,见证您的复活,才是「再来」的真实义?带走一些人的心,留下其余的?!

答曰:带走开悟的;留下无明、不信神、不明白真理的。

接着,是早先中华妹所问得的答案:

一、尼采的心蒙尘了,所以不仅看不到我,还以为我父死了。  ~人心蒙尘,乃人心无明之喻~

二、是的,但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样。清心的人,随时可以见到我,对他们来说,没有「再来」的问题。

三、「血肉之身」不做审判,是「灵体」审判。审判是一直持续、从未中断的,血肉之身不能久留。

四、你清心时,即我再来之日。

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得见神。  ~登山宝训~

对他们而言,耶稣已经再来。

因此,若如来禅子,个个像涓涓、慈正、静幸、宜芬和中华妹等,遇缘必教人面见上帝,以证明上帝没死,踢尼老的馆,还教人和耶稣对话之法,即可再证明:

耶稣复活是真,永生不假。

正确的灵修,绝对有价值。

而其最简单之法,非阿顿和白莎所主张的,含义费解的「宽恕」,乃《新约圣经》〈罗马人书10:13〉所告知者:

凡求念主名耶和华或耶稣,甚至玛利亚者,就必得救。

五、审判一直都在进行中,如果事前可以改变,灵修至清心先见我,何需去讨论「那」审判?

我不愿任何审判发生,但也无法阻止。人类必需为自己的一切负责。

王某于耶稣言下即悟,欲事前改变个己可能之审判,请常念主的名字,以求念到清心,先见耶和华上帝、耶稣,或圣母玛利亚,取得随时的人生指导,也就可以消审判于无形了。不过,请留意,是事前修,不是临时抱神佛脚!

六、是,我就是这样带走一部份得救者的心。若你们继续努力,教人「清心见神」之法,我可以带走更多的赎灵。

欲求赎个己罪业的人们呀,恳请接受诸如来禅子,教您「清心见神或佛」之法吧!免费的。因为,您是我们大灵之身的一部份,请给我们自救的机会!

任何一灵皆可得赎!这就是造物主,创造您我的真正目的和原因。否则,「原罪无明」无法去除。

以上所答,如果有疑,就来见我,让「我」告诉你真相。

~此「我」乃指耶稣或耶和华,因我原与父为一~

藉着念我的名字耶稣,清净你的心。念到与我一样清净时,就与我同在了。  ~同体合一~

你必知道我的意,并在审判中除名。

感谢耶稣,为人世间的信者,开示在审判中除名之法,令人类皆有自救的机会!真叫人涕泗纵横!

注:

在释耶回这三教中,都有「持名得救」之法:

佛法名其曰「持名念佛」,念到「现前」,即「生前见佛」,名得「清净心」。又名「一心不乱」,或「念佛三昧」。

回教则于五功中,念「阿拉呼,阿卡巴鲁」,直到清净心现前,见无形体的真主阿拉。真主阿拉亦能以有形体之身示人,不过,这一真理,尚有待回教学者深入之。

总而言之,「持名得救」之法,是一切法的根本。其原理是:凡所有音声皆道。

因道在一切之中,永不分离!

仰愿见闻者,都能修「持名得救」之法,在审判中除名!
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上帝总结。

是,老师。上帝总结如下:

重申见我宝钥。再示永生奥秘。

一切任君自选。无有独子之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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