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说白话经典

金刚经文句妙义浅释续八

王群众

 

第三十则,语出〈分第十六〉,为世尊所开示者:

复次须菩提,善男子善女人,受持读诵此经,若为人轻贱,是人先世罪业,应堕恶道,以今世人轻贱故,先世罪业则为消灭,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
诸位同参道友光接受恒持阅读背诵《金刚经》中所宣示的真理,自修而已。并没得其不可思议经义,然后为人演说。所谓,法尚应舍,何况是非法的时间、体力,如是乃至提供场所茶水等,为了成就法布施,也一并布施呢。

今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,王某接到一位陈姓的佛教徒电话。她曾于骑机车的行径中,见到尽虚空遍法界全是观世音菩萨的胜境!

哦!你这是证得「法界一相」的真理!

师姐,法界既然是一个长相的,那就该没有分别了。因此,我们可以用「你是我,我是你」这两句法语,来表述你所见证过的真理!

听过「同体大悲,无缘大慈」这两句法语吧。

听过,听过。

十法界同体,不就是「你是我,我是你」吗?

是是是。

师兄贵姓?

我姓王。

王老师,我感应到你的身体里面有很多东西耶!

我参禅,参「我是谁?」这个话头。我是在步行走路的时候,自问我是谁的。结果得到的答案是:

宇宙是由你惹出来的,由你来善后,是理所当然之事。

王老师,行住坐卧都可以修耶。

对。你我都是在行中入道的。并不是在打坐的时候,感应道交。

你的「法界一相」,和我的「一念无明生三细」,都属华严不可思议境界。

王老师,你会说,我就不行耶。

见证「法界一相」是「根本智」,说通则是「后得智」。为的是和人分享所遇,共成圣道。

分享所遇所悟是「同体大悲,无缘大慈」的落实,而不能对人说,则是自了汉的必然。于是,如来正法就末了。

这如,大势至菩萨所修所弘的「念佛三昧」,是有「现前见佛已往生」这超妙的。可是东土历代的净宗祖师,多不分享这一区块之妙,自己享用就好。这是慧远祖师起的头不可说,大家就坚守祖师的不可说训令。于是,佛人也就永隔了。

时至今日,诸师所弘的是,「当来见佛命终迎」。一见一迎就断气了,也就不能分享了。

而你告诉我,则是分享恩师观世音菩萨的大慈大悲,而且是同体的。

王老师,你好久都没来接云寺了。我都等不到你,听你讲佛故事,信心坚定。明天下午三点到六点你来好吗?

法尚应舍。何况非法。

分享所遇。供君踢馆。

不说独享。永绝轻贱。

现前见佛。常随佛学。

末法不再。大家得度。

念佛三昧。佛人同在。

慧远不说。观音来说。

见如不见。弥陀亲临。

 

一百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,末学研究本文,闻自性曰:

正解佛意。依法而行。

为人演说。相辅相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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