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刚经文句妙义浅释续七
王群众
第二十三则,语仍出〈分第十四〉,为世尊所开示者:
如来说,一切诸相。即是非相。
又说,一切众生。即非众生。
诸位同参道友,在《金刚经》分第五里,有如下的佛开示:
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
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。
这是不宜断章取义的四句一偈。佛开示须菩提长老,学子应该如何修,才能转虚妄的所有相,成为如来的清净妙法身,即佛家所谓的空性。或曰,转成学子的妙明真心!从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的「有为法」,转成不生不灭,寂然清净的「无为法」。而非舍弃皆是虚妄,生灭不停的所有相,而另有一不生不灭,寂然清净的如来法身空可得。
简而言之,一切有为法是生死,而无为法却是涅槃。生死即涅槃,那要如何修?才能转生死为涅槃呢?
既然生死即涅槃,那又何必修?即是嘛,知道就好。
上引的,这不宜分家来思惟修的四句一偈,昭示了至少得修「见诸相之非相」,才是即见如来您的清净妙法身。 不然,就不叫做得法入道了。
我是如来?!
人人是如来,凡所有相皆然。所欠缺的只是,修见「诸相之非相」,如此而已。
因此,若您修而见到,您眼前的诸相,暂时性的隐去,看不见了。
那么,你即见到,也是您的三身之首一如来清净妙法身!
哦!一定要亲自见一见也是我的三身之首一如来清净妙法身。
对。就是因为,不见就不可能转「虚妄不实的凡所有相」,成无为法的缘故。
亲自见证这一真理之后,凡所有相,就全转成了非相空寂的如来了。所以说,见前是生死轮回;见后则万事如来!
此所以如来说:
一切诸相这些生灭不停的有为法,即是非相空寂的无为法。
一切众生这些有为法,即是非众生的无为法。
对。不过一定要透过「亲见」您的,非相空寂的如来清净妙法身,才能转生死成涅槃!
就这么简单?
在理上是的。不过在事修上,则必须恪遵佛开示过的,「无所住而生其心」,来实修实证一番。
愿闻其详。
佛家之学,不外勤修戒定慧,熄灭贪嗔痴。因此,当有学子来求转生死成涅槃之筏时,先得验证一下他她的定功(Samatha)。若能定入大空三昧,则续之再修「而生其心」之妙(Vipassana)。
不教戒?
若他她能定入诸相非相,一切众生即非众生的如来地, 就证明他她得戒了,不必再戒了嘛!
哦!是以定测戒,若未得戒呢?
那就先修大势至所修所弘的「念佛三昧」,若能「现前见佛」,亦可诣诸佛净土而常随佛学。待能定入如来地,再见证自己的清净妙法身。而证知:
如来说,一切诸相,即是非相,一切众生,即非众生这真理?
那,这是说,念佛三昧易于大空三昧?
大易于《金刚经》的大空三昧。此所以佛才说,《金刚经》是为发大乘者说,是为发最上乘者说嘛。
一百零七年一月二十日,末学研究本文,闻自性曰:
相即无相。 无相即相。
真相无相。 实相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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