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刚经文句妙义浅释续二
王群众
第十则,语仍出〈分第六〉,为世尊所开示者:
如来常说,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
须菩提,如来法身毕竟空,所应化而成的肉身,我释迦牟尼,常对你们这些比丘说成佛之法。而所说的成佛之法,犹如渡海所必需的船筏,这是你们都知道的事。
修学大乘佛法的菩萨摩诃萨,是见证法报应这三佛身一体,自他是一不是二的行者,他们所能证得的是众生同体的真理。因此,他们所得的成佛之筏,不是仅仅为了个人的自救,而是作为全员的救度之用的!
所以说,个人自己的得渡和全员的得渡一样重要。这就是,成佛之筏,尚且应该舍得布施给有缘的众生,更何况是筏布施所必需的配套设施呢?也应当为了筏施的顺利和有效,一并布施给自己的分身,惠及全员。
这就是所谓的同体大悲,无缘大慈了。
第十一则,语出〈分第七〉,为须菩提所言者,以及世尊的自问自答。
无有定法,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。
何以故?
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,不可说。非法,非非法。
所以者何?
一切贤圣,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
须菩提答世尊所问而言:
如我解悟佛现在所说的法义,无有一定不变的微妙希有之法语可得,实相靠心证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这如芥子纳须弥,一切都是我自己。或是入佛的无住处涅槃等法语。
因此,亦无有一定不变的说法,应化身如来祢可说了。
何以故?
这是因为。应化身如来祢所说的法报这二佛身,皆不可能取来展示于人前,也不可以言语述说。
如来法身是,非色心二法的空性。如来报身则是,非无相的,但又非凡有的色心二法,而是空生妙有的圣有。皆非实际见证,不能受用。
所以者何?
这是因为,一切贤圣,皆是以见证无漏真心如来法身所妙有的法报应这三佛身一体,为修学佛法的目标。然而,见证的结果,却有成就上的差别。有的当生成佛,有的只修成了菩萨。
第十二则,语出〈分第八〉,为世尊所开示者:
是福德,非福德性,是故如来说福德多。
财布施所得是福报美德,这是有尽的,再多仍是会用尽的,所以如来用多之一字来说明。
福德性,是指自性之中的福报和功德,这是无穷无尽的,只能用无量来说明。
第十三则,语仍出〈分第八〉,为世尊所开示者:
一切诸佛,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,皆从此经出。
须菩提,所谓佛法者,即非佛法,是名佛法。
一切诸佛所修,及诸佛所说,证得法报应这三佛身一体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,皆是从此经之中产生出来的。
须菩提,所谓佛法也者,即非指成佛的原理与方法。而是指,十方诸佛及所有一切众生,情与无情,共有的如来清净妙法身毕竟空,或曰空性。
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,末学研究本文,闻自性曰:
照见一切实相。亲证诸佛所言。
唯法布施为最。顿悟渐修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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