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、《何况非法(宝)》p311-314
【影音内容】
何况非法(宝)!
王群众
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 第六〉 这一课时,佛开示曰:
法尚应舍, 何况非法 。 王老师解得妙。法船是心, 心生万法,故没有负担。既无沉重的船体,如何舍弃?
诸位同学, 这「第一义谛」之法, 是珍贵而希有的。得 此珍贵而希有之法者, 更应舍得「法供养」自身众生, 同登 彼岸。
藏私不宣,非修「大乘正宗佛法」者的发心。更何况, 不度「自身」之众生,不能成就「成佛」功德。因此,证悟 「根本智」之后,「法供养、度众生」, 即是「悟后起修」 的主轴, 以便从中学习「后得智」。
又由于弘法需要「资粮」助成, 虽然资粮「非」成佛「法」 船,却为弘法所须。故亦该舍得供养,玉成弘法度众美事。
以上就是「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」的如来真实义。
可是,偏有学者「依语不依义」, 把「法尚应舍」的「舍」 字,解作「舍弃」之「舍」。顺此, 又把「何况非法」之「法」, 解作「如来正筏」。
于是,就顺理成章,想象吾人使用如来正筏,渡到彼岸, 上岸之时,连正筏亦应当舍下, 登岸扬长而去。不可负筏而行,那多重呀!
既已上岸,目的已达,筏成废物。
舍下,舍下!负筏上岸, 笨得可以!
(2009.01.15 依分研究至此闻佛开示曰:
『多少人修行, 一心只以为〝诸法皆可抛〞,执着〝 一 切皆应放下不可执着〞, 错解如来真实义,劝解又听不进, 这才是真正的〝法执〞者,欲成佛果, 此障道之知见必须尽 舍!』)
哪知,法船是心,心生万筏。并无沉重的船体可供背负, 如何舍弃?
所以说, 佛眼所见,远胜人眼。怎可取语而废义呢?
依义不依语,乃四依智之一。未得此智者,错解如来义。
顺此提个醒, 若见论道记录、同学作品, 乃至白话经典 之中, 有漏字错字, 或同音字等过失, 请诸位看倌以「依义 不依语」智处理之。参与「集体创作」,功德与共。何其美 好!
打字的中华妹, 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 集体创作,功德 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是,老师。佛说:
佛演一音。随类得解。
至性法音。唯有一解。
人解人异。各执己见。
众生无明。可见一端。
称性起修。入佛知见。
正解一音。所悟皆同。
(研究至最后依分请佛开示,佛曰:
『
专修非法。仅获福德。法无非法。罗汉空钵。
非法资粮。助彼成道。法与非法。缺一不可。
施舍正法。必得非法。逆增上缘。盈渥可得。
发弘誓愿。佛皆供养。觉行圆满。法非法课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