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70823 奇迹乃是为真理作证!
王群众
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,王某初学中译〈奇迹法义〉第14项,愿解上帝真实义。见父神之所言,与佛教之多宝如来连同宝塔,从地涌出,为说「一佛乘」佛法者作证相应一致,特录供初学中译父神之宝训,如王某者深究之:
14. Miracles bear witness to truth.
「奇迹式地见证真理」(Miracles),必有如古佛多宝如来者,连同宝塔,从地涌出,为开「天眼通」,说《法华经》「一佛乘」佛法的行者作证,证明其所言正确无误(bear witness to truth)。
换言之,未经多宝如来,连同宝塔,从地涌出,为其所说法作证;其开「天眼通」的弟子,亦未见此项奇迹现前者,其所说,即非真实完整的「一佛乘」佛法了。
They are convincing because they arise from conviction.
「奇迹式地见证真理」(They),具有说服力,能令遭遇奇迹者刻骨铭心(are convincing),这是因为「奇迹式地见证真理」(becausethey),源自于(arise from)父神的说服力(conviction)。
Without conviction they deteriorate into magic, which is mindless and therefore destructive; or rather, the uncreative use of mind.
若无父神的说服力(Without conviction),「奇迹式地见证真理」(they),便沦为怪力乱神(deteriorate into magic)。怪力乱神(which),是无神性法义与教化的(is mindless),此所以会令人退道心(destructive);更糟的是(or rather),非建设性、非利益全人类得救地,使用神性的妙功能(the uncreative use of mind)。
这如,未照父神的旨意行奇迹、不能深观父神宝训的法义与教化、注重个己的利益等,不一而足。
诸位看倌,最为世人传颂的父神之说服力,古有说服摩西带领约书亚等人出埃及、说服保罗为父神所用;今有说服美国的海伦教授等,写出《现代圣经》等。当然,也引起东方台湾的王某,学习中译〈奇迹法义〉,愿解上帝真实义的尝试。这不异亦是种说服力。因为对一位年事已高、又不善英文的灵修士来说,学习解读外文的神意,自有其难处。解读中文的,父神的宝训之法义与教化,就容易多了。好比:
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得见神。
只要教来者修「清净心」成功,他就必得见神。一旦见神,即可祈请父神印证,踢王某的馆了!
最简单的修「清心」之法是,「持名念神」。耶稣之前,主名是耶和华。或直接念上帝也行。
「持名念神」大法,即佛教的「持名念佛」,亦即回教的「持名念至尊阿拉」。凡奇迹式地见证,释耶回这三教之「持名」入道大法者,就有能力深入「三教合一」,或曰「三教同源」的研究了。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上帝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宝训,即为亲证。
是,老师。上帝总结曰:
奇迹不会是偶然,必有来自神的其他见证。
有了这些见证,奇迹将不致遭滥用、错用。
持名见神,让神亲自引导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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