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0311 之三 皆应供养(白话金刚经分第十二)
皆应供养
王群众
九十六年三月十一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第十二〉这一课至:
随说是经,乃至四句偈等。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、阿修罗,皆应供养。
这时,她说:
天人已现身驻足倾听,并以花供养我等。
诸位同学,天人、阿修罗的供养,要用「天眼」才能看见,人类的「肉眼」不及于此。所以说,一定要修无为法的三昧正定,开发人人本有的「天眼」,才能证实其事。
既有证实之法而不用,就批评那是「怪力乱神」的人,是智或愚呢?
这就好像不学释迦牟尼佛,入于「神通大光明藏」,三昧正受,去亲自证实诸佛净土的存在,就说:
我们没看见,不知道佛国在哪里?!
而不修往生佛净土之法者那样无知,甚可怜悯!
因此,凡是经典上说,非人类「肉眼」能见之诸事,都该开发众生也有的「圣眼」,所谓「天慧法佛」这四眼,去一一加以证实,才是作学问该有的实证精神。
不过,若一时自己无法修成,「天慧法佛」这种「无为法圣眼」,也可去教他人开发之,由他人来为自己证实,而两全其美。
诸位同学,这亦是一妙法门,名之曰:
自未得度,先度他人,菩萨发心。
~楞严经~
并非王某硬抝,自创品牌,欺骗世人。其实,宜芬所见天人、阿修罗,以花供养我们研究《金刚经》,还算是小case。若有学子,真正如实地见证「一佛乘」真实之法成功,连古佛多宝如来,及其宝塔,都会当场涌出,为学子证明,其师所讲,乃「一佛乘」真实之法呢!
真正的祝贺场面,计有天女散花、地涌金莲、群龙飞舞、卍字围绕和观音洒净等,不一而足,热闹非凡。同声恭喜回老家!
学子见此殊胜境界现前,热泪盈眶,修行路上的冤屈辛劳即顿然消失,无影无踪了!
真所谓,朝闻道夕死可也!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是,老师,佛说:
凡说正法者,必受供养,传「一佛乘真实之法」者尤是。修得天眼,即可见证,法界所好实乃一同。
时空无尽。正法不孤。
妙领群生。智度苦海。
随喜赞叹。勇者觉行。
心之所向。唯一本然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