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0301 之二 非法非非法(白话金刚经分第七)
非法非非法
王群众
九十六年三月一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第七〉这一课时,对该分中,须菩提引用佛说之「非法非非法」一语一头雾水,而请佛开示。佛曰:
须菩提当时讲的是「偏空涅槃」的境界,所以王老师解释「非法」为「非法的空无」,是对的。
若以佛「果地」之「知见」,解释「非法、非非法」,则为,祂们是「非法身的毕竟空」,祂们又「非仅仅是非法身的毕竟空」而已。
因为「非法」,即是指「清净妙法身、诸圆满报身,以及一切应化身」。
诸位同学,相当于「八地菩萨」的阿罗汉须菩提,他跟佛学法,修证的不是「一佛乘真实之法」,而是当时印度流行的「苦集灭道四圣谛」;所证乃是「偏空涅槃」,非佛的「无住处涅槃」。佛是证得众生皆有「清净妙法身空」、「诸多圆满报身有」,以及「天地万物一切应化身」者。简而言之,「如来之身」就是「整个宇宙」。所谓「遍一切处,遍一切时」。
而阿罗汉所知,乃是「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寂静涅槃」这三者。这和「佛眼」所见,「一切都是自己」,相去何啻十万八千里?师徒二人毫无焦集,没有共识。佛讲佛的,须菩提用「慧眼」看宇宙人生,就他所能见,来解佛所说「第一义谛」,恰似摸象。
古今东土《金刚经》学者,几无一人能离此魔咒,走出「须菩提乃解空第一」,而自设的迷宫。
万幸!时至末法的后五百岁(前五百岁刚超过五十年),佛兑现诺言,派诸菩萨及阿罗汉下凡,透过人和「清净妙法身佛空」、「诸多圆满报身佛有」,以及「天地万物一切应化身佛」合作,进行匡正古今错解如来真实义的,转末法为正法的,利己利他的工作。
佛在本分中的一句,「须菩提当时讲的是,偏空涅槃的境界」,说明了一切谬误之源。佛讲的是一回事,听众程度不具,解的则是另一回事,这实在是教学的无奈事。
以上是说明,佛陀传法所遭遇的魔咒。
王某也曾听过一位求法的女士,在电话里对王某说:
老师就该有足够的智慧,把我教会。
好!我心想,那你去安排好一切。不准有人在旁七嘴八舌,说三道四,品头论足,批评我的教学方式和内容,与某某国际闻名的大师不同等等。只要你安排得出来,我就陪你玩这场游戏。
不要只要求老师该如何如何,而不问问自己的条件,至少也该是孺子可教的嘛!当知,老师看学生三年,学生也可以看老师三年。想在末法学「第一义谛」,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。若是举手可得,那又何必找我呢?名师一缸子。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是,老师。佛说:
明师所授者,乃「第一义谛」,学生若尚未具备上课之资地,应勤修无为法功德,待功德俱足时,再来求法。否则,无明未破,任佛也教不动!
有教无类。但随根器。
师虽善教。子须可教。
朽木难雕。非师之过。
欲求明师。己先成才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