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0228 之二 着相不着相(白话金刚经分第六)
着相不着相
王群众
九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第六〉这一课至「注八」:
凡发现「三佛身一体」之真理者,名「不着相」。非一般所说「不要着相」。
这时佛又告宜芬曰:
此乃〈分第六〉之总结。此即悟前悟后的差别:
悟前必着相,悟后不着相。
诸位同学,回忆二十多年前,我曾于彰银贷款部遇一比丘尼,觉得该向她致敬,自然地合十。不料她竟然开口对我说:
着相!
着相?她是说,不要以为只有在寺庙精舍里,才能见到出家人?我来办理贷款,稀奇个什么!
我只是对出家专修表示尊敬,没别的意思。若师父愿意度我,我已经给你机会了。我心想。
结果,她并没把握度我的机会。
约三个月前,我在火车站的候车区遇到另一位比丘尼,见她在看《金刚经》,就对她说:
请师父为我讲经说法。
讲经说法?惭愧惭愧!
她也没把握送上门去的度缘。真所谓佛度有缘人,无缘对面不认识。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是,老师。佛开示说:
错解佛意。不知真相。
口说着相。滥用名相。
亲证三身。方知平等。
相生不着。一真眼界。
无缘难度。非法之过。
静待缘熟。识终成智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