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60225 之二 千古之谜!(白话金刚经分第六)
千古之谜!
王群众
九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,见宜芬研究《白话金刚经》〈分第六〉这一课时,请圆满报身佛开示,佛曰:
《金刚经》解至此,三佛身已圆。王老师道出,「无法相」与「无非法相」,这千古之谜。
诸位同学,《金刚经》经义不可思议,若入妙觉领域,就一词一解,可以解成一部经。如今才解到〈分第六〉,佛就开示「三佛身已圆」。言外之义是说,可以不必再往下解了!
可是,当年静幸同学,是从〈分第十二〉开始请法的,接着请〈分第七〉,再是〈分第四〉,跳着研究的。由于前后分有相连的法义与教化,故王某就全给了。最后是解到〈分第十〉打住,她就结业了。
新生宜芬,奉佛命「依分」证解《金刚经》成白话经典。她开始上课时,除预留学生的考卷外,上下两卷《金刚经》业已解完,所以是按部就班上课的。这和中华妹之请法一样,只是她请了〈下卷〉的全部而已。
在本分中,佛指出「无法相与无非法相」这二词,乃「千古之谜」。昭示前此无人能窥其妙,得解如来真实义。这是很遗憾的,枉费了古今大德的一生心血。
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?
就出在佛昭示的「三佛身」这一点上。若一开卷,就拿「法报应」这三佛身,来解〈分第一〉,也就OK了。一分就解完了,无须解到〈分第六〉。
所以者何故?
「佛」之一字,在此乃指「应化身佛释迦牟尼」,这是「所应」。那,「能应」的,必然是「如来法身毕竟空」了。所谓:
如来是众生父。
意谓,宇宙的一切,皆出自宇宙的「本体空性」。
如此,剩下的就只有「圆满报身」这一佛身了。请哄当机者「念佛见佛」,不就可以现量亲证,而「三佛身已圆」了吗?
就这样简单,劝诱来者「见佛」,然后请佛印证佛的另外二身何在即可。
注:
「无法相」,乃指:
无有「诸圆满报身佛」的庄严法相,该由我等去分别执着的。因为,「法报应」这三佛身是合一同体的。
「无非法相」,乃指:
无有非法(法身佛)的清净空相,该由我等去分别执着的。因为,「法报应」这三佛身是合一同体的。
「执有」或「执空」,都是不圆满的见解。
打字的中华妹,麻烦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即为亲证。
是。老师,佛说:
法报应三佛身是一体的。《金刚经》的精髓,就只有这一句话。一分割,佛法就支离破碎了。
一定要「相」与「非相」并存。
三身已圆为何故?法相是相即非相。
相与非相本为一。空有不二名真相。
诸经法义从此出。十方如来所说法。
一法成就万教义。妙行菩提到彼岸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