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道纪录
951227 法王子的特权
王群众
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,见宜芬研究〈闭关之修〉这一课时,蒙佛昭示「法王子的特权」。这箇中之所以然,有再说明之必要,避免学子误解佛有偏心之嫌。佛曰:
再来弘法度众之人才,不可多得。如来必视其自身客观条件之诸多考量,给予最适切之安排与指导。
所以发愿「唯佛是从,为佛所用」之证悟者,乃信根之福德因缘具足者,必可享用最后身菩萨,即法王子之特权,而一门深入。
诸位同学,倒驾慈航,再来人间弘扬如来正法于末法,以圆满度众誓愿之人才,不可多得。
佛法界的如来,非人间的善知识,必视再来者自身客观条件之诸多考量,给予最适切的安排与指导,而非彼主观意愿,满足彼等所期。因此,务必要正解如来真实义,配合自身的条件,来执行弘扬如来正法的下凡任务。
是故,凡发愿「唯佛是从,为佛所用」之证悟者,乃是信根福德因缘具足者,不会怀疑如来所告知的,因此处方乃是最适切的安排与指导。
若能老实依之修行,必可享用最后身菩萨,即法王子之特权,而心无二意地一门深入了。
「最后身菩萨」即「一生补处」,意谓今生必成正果。而如来用「法王子」一词,昭示乃是「法王继承者」。
法王子之特权,恐不宜以人智来猜测。如来提到,必视法王子自身客观条件之诸多考量,而选才。这说明「适才适用」之因果法则,唯佛能全盘洞见。
当如来为某位法王子开出处方,必是最契合该法王子自身客观条件的。这可透过思慧、修慧,来检验。之后再全力以赴而享用之,则正果在望。
例如,佛昭示宜芬同学正解《金刚经》,进而再佩原同学合作,正解《净土五经》。
打字的中华妹,请佛总结修修慧,集体创作,功德与共。若得开示,就是你亲证了。
是,老师。佛说:
法王子若不珍惜本有的客观条件,「唯佛是从,为佛所用」,道业即会中断或停滞。因此,放弃法王子的特权,等于延宕即生成就的时机,至为可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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