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学作品

1041030 承诺

中华妹

一百零四年十月三十日,在又清家共修。又清分享了一事:上礼拜六晚上,她去黄昏市场买菜。市场旁的狭巷里停满了车,一不小心,她好像轻轻擦过了其中的一辆。但就如同平常会车时一样,侧边的后照镜也常会被别人碰一下,所以她不以为意地继续往前开。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,才停好,一男子已拿着一块破掉的后照镜,等在那儿叫她赔偿了!

他的样子和态度,令又清十分害怕,因此她紧张地说要找先生过来。阿主在电话里安慰老婆:赔钱就好了,小事一桩,不用害怕!

看又清不断地诚恳道歉,男子终于软化,接受了又清的建议,随她到平常的修车厂。

「两千九百块!老师,我一毛钱都不赚你!」修车厂老板,仔细检视完状况后,似乎觉察到什么,很阿沙力地说。

焦虑不安的又清,望着修车厂供奉的关圣帝君像,默念道:「您是主持正义的,希望让我花钱消灾就好!」

后照镜修好了,对方向又清要电话号码。又清恐惧地问:「为什么?」

「放心!若我车子没问题了,不会找你的。」

见男子拿了电话走后,老板开口了:「你确定那是你撞的吗?那不是轻轻擦一下的结果,是被猛力撞碎的。你不觉得自己被设计,当了冤大头吗?」

「事情都发生了,也只好希望花钱消灾了!」又清无奈地表示。

「哦,我想起来了!他是黄昏市场里某摊贩的先生,我曾向他太太买过东西。当时,他见我愿负责赔偿了,还与他太太相视一笑。」

老板无语地摇摇头。

返家后,又清闷闷地问自性佛:「是我过去生欠他的吗?」

「不是。」自性佛回答。

「既然不是欠的,为什么会被他设计?」

「是你自己的灵,答应他来求法。但你们彼此的应化身并不知道。看似恶缘,实是善缘。」

「求法?善缘?」又清实在不明白。

「于灵给法,于身舍财。法、财兼施。是你不舍他,透过此事件给他法。你选择了他愿意接受的方式!这是你的承诺。」

「所以,有时看似恶缘,实非如此。给法,即使必须付出代价。」又清结论说。

「又清师姊,我想请问你一事,『灵』这还是第一次听到,何谓灵?属于意识身,还是阿赖耶识?」法扬师兄问。

又清觉受后回答:「灵等于佛性,是很真、很纯,像股气的东西。」

「祂与意识身有何区别?」法扬师兄又问。

「佛笑说:不要太执着,有时皆方便说。意识身即阿赖耶识,纵使我讲意识身,他也讲意识身,我们讲的都是意识身,但认知还是不同。」

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

打字至此,闻心佛开示曰:

「无穷愿力。菩萨本色。

慈悲救尽。喜舍成道。」

群众注:

佛家的慈悲,乃拔生死苦,予涅槃乐。故曰救度,终结轮回,永绝后患!

喜舍成道之喜,系见众生同体之喜,永不厌倦!

舍,则指舍筏给尚未得度的自己一用,皆令到无生老病死的彼岸!

有人认为,法宝尚且应该舍弃,更何况是非法宝的钱财等?

然而,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心。   ~楞严经~

怎可舍弃妙明真心,再去找妙明真心呢?

故,具有建设性的解读应为:法尚应舍得布施,更何况是非法宝的法施配套,如钱财等物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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