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学作品

1060517 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

中华妹

一百零六年五月十七日,在小阁楼共修。研华说,他思考了十几天,终于鼓起勇气,想请又清问佛一个问题,就是:过去生,他到底说错了什么法?

又清入定后,表示佛开示了四句话:

「贪名利。好争斗。

说伪法。误众生。」

「过去生,你喜欢与人斗法,又敛财,不断让人奉献钱财。虽然并非进到自己的口袋,全拿来装饰道场,弄得金碧辉煌,气势非凡。但你故意说错误的法,让众生以为这样修即是正法,可以到彼岸。误人子弟,万万不该。这个罪非常重!比不知道正法,而说错法的人还重!」又清补充。

「那请问我说错了什么法?劝人捐钱建塔盖庙,应该是《法华经》了!」研华再问。

「不。是『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』」又清入三昧确认。

「哦,那是《金刚经》!」我说。

见研华一脸困惑,于是我便问道:「你知道『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』的意思吗?」

研华摇头。

「很多人都把『舍』字,解成丢掉、舍弃。笑说,一个人上了岸,难道还要把沉重的船体扛在肩上?当然是丢掉了!包括部份如来禅子,也这么认为。事实上,『舍』是布施、喜舍的意思。王老师说,如果佛到了彼岸,就把船给抛弃了,那祂现在没有筏可给我们了!为什么?因为早已被祂丢掉,没筏可舍了!」

我继续说:「之前,王老师曾带一位叫依分的同学解《金刚经》。在〈分第六〉中,佛告诉依分:『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王老师解得妙!法船是心,心生万法。故没有负担。既无沉重的船体,如何舍弃?』」

「因此这句话是:连三佛身一体,这成佛之法,都舍得布施给众生了,何况是能让他们进门的善巧配套呢?好比一杯水、一颗馒头、一个微笑、一句安慰的话?」

「王老师以前请吃饭、喝饮料、睡破庙、躺公园,就是为了亲近这些人,与他们和光同尘。讨他们欢喜后,再伺机给他们法。这就是『法上应舍,何况非法』的如来真实义。」

「我觉得当时的你,是懂这个法的。不过你却刻意不说出佛的真正意思,反而告诉他们,盖庙建寺即可得到究竟的解脱。令他们不断地捐献钱物,害了他们!」

又清边听我说边入定,一直点头说:「对,对,对。」

「王老师一直秉持着一个原则:论道需用同本字典,否则将流于口水论战,又害对方谤法造业,何益之有?所以有时宁可打住,保持缄默。」

「你的问题应该很好解决。就像佛说的,善缘恶缘皆是好法缘。只要诚心向他们忏悔,供养他们这真正的如来无上禅法,便可以化解了。」研华如此发心,我对他信心十足。

「没错!错的就修正,发露忏悔的力量很大。过去,谁没有丑陋的一面呢?」又清最后这样安慰研华。

事后,研华豁然开朗,说这是他认识我半年以来,表现最好的一次,要我把这段过程记录下来。

过奖了!感恩佛的巧安排!也感恩佛再次印证了王老师所解的《金刚经》!

今天,刚好熟悉经典的法扬师兄,去上海看女儿了。不然,哪里轮得到我开口?

殊胜因缘,解惑释疑,了了分明,更上层楼。

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日,打字至此,闻心佛开示曰:

「正解经义。明宣法要。

无违自性。圆满自度。」

群众注:

《金刚经》中译至今,一千六百多年,解经者不下千家。无奈,般若佛智未开启者,硬是不知如来真实义!

王某花了三十多年的时间,亲近佛敕下生人间的诸菩萨及阿罗汉,助破他们的隔阴之迷,恢复他们与派他们下凡的佛师之间的「通联」能力,被告知了许多世人错解如来真实义的经文。

「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」这个修行法门,仅是其中之一。

感恩呀!王某今生遇上世尊的末法度众大计,方有亲近诸圣众贤的机会,解了千古之谜!

中华妹,你对本「注」,有什么意见?

老师,《金刚经》是讲「三佛身一体」的真理,是谁最先告诉你的?

是三十年前,才八岁的陈沛宇告诉我的;最近,则是六十岁的秀勤告诉我的。

前后虽隔三十年,说法一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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